文在離開辦公室前留下這句話,我堅決地回應:「不會啊,每一件我做的事情,都是我想做的,都是我喜歡的!」 在開完將近2個小時的會議之後,走出燈火通明的辦公室,夏天的夜晚一樣黏膩,說話卻反而輕鬆,也許黑暗可以遮蔽更精準的表情符號,怕洩漏一點點內心的不自信,不夠確定。 8年前返鄉到現在,每一個做過的計畫,每一件參與的事項,沒有甚麼後悔不後悔,沒有什麼比較級的喜歡不喜歡。實踐在做的過程已經產生了意義,事前的決定要不要或是事後去比較喜歡不喜歡,純粹只是情緒的某種展現罷了。 我在「做」的過程中,已經做了,我在「做」的過程中不斷翻找和確立留鄉創業的存在意義。問我喜歡寫文字嗎?我喜歡?問我扛下龐大的壓力開公司,是喜歡嗎?當然是喜歡。 文和其他人離開後,一個弟弟留下來和我聊天,在他身上好像看到幾年前的自己,剛返鄉時那種純粹希望學習傳統文化的態度,那種執著和興奮。數年後的我只能跟他說經濟也很重要,一個部落的發展不談經濟實在空談。 我們在把社區工作看成是一種熱忱的同時,也是在消磨熱忱,如果它不是一份工作,不是一份責任,我們永遠只是小情侶的戀愛,無法發展成穩定的婚姻關係。我是如此看待,所以問我不覺得做計劃很消耗嗎?恐怕並非一 個問題,而是為什麼選擇做計劃。一切都只為了留鄉,只為了能和更多年輕人一起持續共事和共識,找出我們會永遠留在支亞干的價值意義。